剛剛看完了 艾瑪的"十分鐘不累搬家法"後便開始非常有行動力的執行了~  果然不花10分鐘~ 我的東西就全部從無名搬過來了~ 爽~ 雖然是新的開始~不過還是希望大家多多指教了!!  :)

事實上,我在之前就看到486大哥瞎米,你還在用無名喔?這篇文章,真是心有戚戚焉~雖然自己沒有付費~但是,用不爽總是會跳槽的~哈哈 希望PIXNET可以好好維持最基本的連線速度~不要像無名一樣~讓我連發表個文章都不爽到極點 X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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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ndo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